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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行车事故案例和法律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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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行车事故案例和法律宣讲
2020年12月08日,张某驾驶赣B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赣B牌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国道319线由兴国县洪门工业园万年青水泥厂往兴国县江背镇江背圩方向行驶。14时30分许,当行至国道319线兴国县江背镇水沟村渔溪组路段超车时,恰遇邓某驾驶赣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搭乘谢某)与其相对方向行驶。因张某驾车时对前方路面动态注意不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越过道路中心虚线超车,且行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降低行驶速度,致使赣B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赣B牌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先与赣B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相接触,紧接着又与相对方向行驶由黄某驾驶的赣B牌轻型栏板货车相接触,造成邓某、谢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